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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从民法典的角度入手,我理解了忒修斯之船

摘要从民法典的角度入手,我理解了忒修斯之船 忒修斯之船,又称忒修斯悖论,是指公元1世纪的时候普鲁塔克提出的一个问题,大意为:如果忒修斯船上的木头被逐渐替换,直到所有的木...

从民法典的角度入手,我理解了忒修斯之船

忒修斯之船,又称忒修斯悖论,是指公元1世纪的时候普鲁塔克提出的一个问题,大意为:如果忒修斯船上的木头被逐渐替换,直到所有的木头都不是原来的木头,那这艘船还是原来的那艘船吗?如果不是,那么是从哪一块木板被换下来时不是的呢?


忒修斯之船是一个关于事务同一性的悖论,也就是说一个事务如何才能与另一个事务同一?是即使经历了时间仍完全相同?还是改变的比率在一定的范围之内?还是另有他因?

这不禁让我想到,即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的《民法典》,不正在一艘行驶在我国法治史上的忒修斯之船吗?《民法典》集我国民法之大成,但她与我国建国之初的民法早已是“天壤之别”,甚至已经将散布在各个规范性文件中的条文集合到了一起成为了“法典”。那么如今的“民法典”还是原来的“民法”吗?


民法中的一艘“忒修斯之船”

由于我国民法相关法律在《民法典》之前较为分散,难以统一表述,本文就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为例,试论这艘“忒修斯之船”是否仍“同一”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是我国第一部民法性质的法律,于1950年5月1日颁布实施。1980年9月10日通过新版《婚姻法》,原法律废止。新版《婚姻法》于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。2020年5月28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通过,《婚姻法》成为了其中的“婚姻家庭编”,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届时现行《婚姻法》将废止,其作为民法单行法的历史也将迎来终结。最高人民法院对《婚姻法》至今共作出三次司法解释,但司法解释属于对法律适用的解释,并未对法条内容进行修改。

如果我们把1950年第一部《婚姻法》看作刚刚出厂的忒修斯之船的话,经过多次的“修整”,即将于2021年生效的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还是曾经的忒修斯之船吗?


忒修斯之船木头的更换——《婚姻法》的修改

与忒修斯之船的木头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所不同的是,《婚姻法》的修改并不是发生在木头“坏了”的情况,而是条文的内容不再适合当今的社会与环境。


就如同忒修斯之船在建造之初是一艘原始的纯木质的船(1950年的《婚姻法》),随着科技的发展,船上不断增加了更加现代、更加具有科技水平的设备设施。做了一次返厂大修(1980年颁布的新版《婚姻法》),由一艘纯木质的船,慢慢变成了一艘混合了木头、钢铁、塑料、电子元件等其他一系列化学物质的船。而后这艘船又经历了小的修补(2001年《婚姻法》修订)。慢慢随着这艘船功能的不断增加,维护单位又为这艘船添加了多个“使用说明书”(最高人民法院对《婚姻法作出的司法解释),但船的名字一直是“忒修斯之船”。

而随着时间的再次推移,《婚姻法》这艘忒修斯之船不仅功能更加先进完善,而且再次进行了返厂大修(2020年《民法典》通过),这次大修,其不仅以全新的面孔出世,而且还兼并了另外一艘小船——忒小斯之船(1991年颁布的《收养法》)。同时,《婚姻法》不再形单影只,而是加入了“民法大家庭”,与其他几个兄弟姐妹一起以《民法典》的形象面世。此时看起来,“婚姻法”的名字都已经不再是“忒修斯之船”,而变成“XX船之忒修斯”。


忒修斯仍然是忒修斯,婚姻法仍然是“婚姻法”

根据上述的对《婚姻法》的修改,从外貌上而言,这艘“忒修斯之船”仿佛经历了极大的变化,甚至有点“面目全非”,早已经不是她最初的样子。甚至连她的名字都已经发生了改变,忒修斯还是曾经的忒修斯吗?婚姻法还是“婚姻法”吗?

这仿佛是一个比忒修斯之船更加“忒修斯之船”的问题,因为在前者的问题中,至少船的名字并未发生改变。然而我们必须看到的是,婚姻法的航向自始至终没有发生过改变,她的价值也丝毫没有变化。


如果“婚姻法”只是特指1950年颁布施行的《婚姻法》,那么从1980年新版《婚姻法》颁布开始,忒修斯之船就已不再是忒修斯之船了。因为在针对每一个细节都特指的情况下,任何细微的改变都不能够被容忍。

但“婚姻法”不是特指,她描述是一整套对于婚姻关系、父母子女关系、家庭关系等的规范与调整,那么只要在这个范围之内,她就没有发生根本的改变。忒修斯也就永远是那个忒修斯。

虽然现今“婚姻法”已经成为了《民法典》的一部分,但她就像航行在法治体系中的那艘忒修斯之船一样,每每当被人们看到,人们就会知道,这就是那艘船。婚姻家庭编就是那个“婚姻法”。


因为忒修斯之船指代的,并不是组成这艘船的每一块木头,并不是一堆木头的简单“合体”,而是这艘船的整个船体,是这艘船的航向,是这艘船的目标,是这艘船在人们心中的印象、地位。只要这些没有发生改变,那么忒修斯之船就还是忒修斯之船,婚姻家庭编就还是那个“婚姻法”。

而《民法典》也就还是原来的那个“民法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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